我县15个单位被命名为市级园林单位
本报讯 近日,晋城市园林局命名了2017年度晋城市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我县有15个单位和1个小区名列其中。
我县被命名为晋城市园林单位的分别是地税局、县委党校、劳动力培训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德日升热源有限公司、公安局、西闸水林场、附城村委、崇文中心敬老院、安监局、烈士陵园管理中心、检察院、文物管理局、公路管理段、气象局;被命名为市级园林小区的是鸿生上城小区。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园林创建工作。2015年成功创建了省级园林县城。今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五城联创”总体目标,各单位积极响应,主动开展“身边增绿”和“见缝插绿”工作,涌现出了地税局等一大批园林单位。经过县城管中心推荐,市园林局组织专家于5月中旬对申报单位进行了验收,15个单位和1个小区通过验收。
(城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