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集中整治摩托车、电瓶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县城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车上路行驶,摩托车、电瓶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县城品位和文明程度,根据县委、县政府“五城联创”工作要求,结合县城道路交通实际,我队决定从即日起,集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范围
县城梅园街、古陵路、崇安东(西)街、望洛南(北)路、康复路、黄围东(西)街、县城汽车站以及主要集镇和干线公路。
二、整治重点
摩托车、三轮车无牌无证违法上路,摩托车、电瓶车乱停乱放以及酒驾、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方式
凡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摩托车一律依法暂扣,经教育并接受处罚后,责令在规定期限内到车管所办理牌证;临时停靠非机动车道的摩托车、电瓶车,经执勤民警警告立即驶离的不予处罚;凡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一律依法拖移至陵川县涉案车辆停放场所(环城路泰昌修理厂后院)。
四、处罚依据和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之规定,凡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车上路行驶的,依法处以300元罚款;凡违反规定停放车辆,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依法处以200元罚款;无法确认驾驶人的,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以200元罚款。
五、责任终究
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凡发现有不服管理、辱骂交警、以身试法的不法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从严予以打击。属公职人员的,将抄告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