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启动仪式
本报讯 12月5日,我县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启动仪式。副县长王京出席仪式并讲话。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下发了《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山西省作为改革试点于2017年12月1日起开征水资源税。为了确保改革成功实施,此轮改革坚持了税负平移、注重调控、适当授权的原则,要求做到“三不变”、“三提高”、“三促进”。即改革后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不变、居民正常生活用水负担不变、工农业正常生产用水负担不变;提高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税负、提高高耗水特种行业用水税负、提高超计划用水税负;促进限制超采地下水、促进合理利用地表水、促进积极使用中水等非常规水,最终实现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总目标。
(郎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