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 合民心——二十二万农民的医保之路□秦俊峰
从2007年到2016年,十年来,陵川县新农合制度从低水平起步到逐步完善并快速发展,以其独特的作用,改变着全县20多万参合农民及其家庭的命运,很多重病农民得到了及时治疗,很多农民家庭摆脱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境,恢复了正常生活。
从旧到新,合作医疗破茧重生
新农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简称,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与新农合相对应的是旧农合。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形成于50年代。1955年,山西省高平县在农业社保健站中,采取社员群众出“保健费”与生产合作社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建起了合作医疗。随后,河南、湖北、山东、贵州等省也办起了合作医疗。到1962年,合作医疗在全国的覆盖率已接近50%。1968年,毛泽东主席批示推广湖北省长阳县乐园公社办合作医疗的经验,掀起了兴办农村合作医疗的高潮。1975年底,陵川县全县18个公社已有8个普及了合作医疗,404个生产大队有320个办起了合作医疗,占全县大队总数的79.2%。1976年2月,全县各大队普及了合作医疗。1979年,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试行的农村合作医疗章程,全国90%的行政村(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 (下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