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县农资市场管理的通告
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资市场供应,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根据《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山西省肥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农资市场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
凡新引进我县的玉米杂交品种,需在县农委指定区域进行试验示范展示,未经试验示范的玉米新品种,禁止销售。
凡经销或代销种子的农资经营户,应在购进种子后做好网上备案工作并在30日内,持实物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登记备案。
种子代销者不得超委托范围经营,不得再次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种子。
严禁无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二、加强质量监控,规范经营档案。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农资经营户必须建立农资经营台帐,载明来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个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内容。
农资经销商必须接受质量抽检,发现抽检不合格的将依法查处。
三、农户购买农资注意事项:
(一)选购种子方面
1.要选择有固定经营场所,有种子委托代销证和营业执照的合法经营单位购买种子。
2.要仔细查看种子的包装标志,看是否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号,是否有品种审定编号,是否有可追溯二维码。
3.要向经销单位索取购种凭证,并认真咨询该品种的特性、适应性和栽培注意事项等。
(二)选购农药方面
1.要选择有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购买农药。
2.要注意农药外在质量。合格农药乳剂无分层沉淀,粉剂膨松不结块,粒剂颗粒均匀附着良好,悬浮剂澄清透彻,快速摇匀。
3.要注意生产日期。一般农药有效期为二年,超过有效期药效降低。
4.要注意价格是否适当。有的农药价格明显偏低,要提防是假农药或以次充好的农药。
5.要注意查看标签上农药的成分。如果买回的几种农药主要成分一样,只是商品名不同,同时使用,既增加了成本,又诱发了发生药害的可能性。
6.网络购药风险大,尽量避免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农药。
(三)选购肥料方面
1.尽量选用国内、省内知名品牌,出现问题便于追究和索赔。
2.不要一味追求低价产品,部分低价产品往往原料质量较低,养分有效性较差。
3.要看包装标识上是否有“三证”:选择有登记证号、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的产品。
陵川县农业委员会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