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
张江龙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许艳阳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段瑞敏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月22日,陵川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
陵川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出席会议。驻我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县级领导,原县级老领导,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以及出席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会议。
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本次大会执行主席赵来昌主持。陵川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历届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县法院、检察院及其他领导在主席台就座。
在主席台前排就坐的有:赵来昌、毋胜利、郭马军、杨建伟、王京、张勇力、李建华、张学工、郭保芳、郝秀莲、张先法、李俊峰、李海锁、王银娥、路文兴。
大会应出席代表166人,实际出席160人,符合法定人数。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江龙作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全文另发)。报告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回顾。报告第二部分是2019年的主要任务。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着力推动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力推动法治陵川建设,着力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县人民法院院长许艳阳向大会作陵川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摘要另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瑞敏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摘要另发)。
会议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张江龙辞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草案)、关于韩国珍辞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草案)和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本次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苏呈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