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4日陵川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9年6月14日陵川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许艳阳的提名,免去:
李沫的陵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