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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新闻综合 陵川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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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85日至10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并于1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严格按照县委的规定和巡察组要求,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的原则,狠抓整改落实工作。经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和党务公开原则,现将截止20181月底的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0个问题23个小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了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政治意识不够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中存在的两个小问题,分别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

1)对“局党组对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够、领会不充分”问题,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确定学习形式。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走出去学和请进来教、学理论和学业务“三个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集体学习、授课学习、交流研讨活动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个人自学由各股室自行安排。二是确定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十九大报告以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系统学习了民政法律法规;经常学习了优抚安置、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灾救济、社会事务等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三是明确学习要求。制定了《陵川县民政局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计划表》,每周五定期集体学习,实行学习签到制,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学习考勤登记。按照上级开展的专题活动有关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及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同时,适时组织理论测试。对全体人员的学习情况实行一月一检查,半年一通报,一年一考核,并将学习情况列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2)对“政治意识不够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党(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压实了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分管责任,健全完善了意识形态研判、上报、通报、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二是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做到了落实有记录、检查有依据。三是指定专人负责“三基建设”工作,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编办的要求,将该项工作所涉资料全部收集整理并印制成册。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中存在的两个小问题,分别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

3)对“局党组班子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问题,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认真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制定完善了《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会议议事范围、议事办法、决策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修订了“三重一大”制度,对“三重一大”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决议形成及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工作机制。在决策重要事项时,主要领导带头不首先表态,不个人拍板,而是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和分管领导专门讨论,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然后再做决策,确保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4)“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别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做到了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会议记录详细完整,查证有据。

二是党组会议每次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都提前书面征求班子成员意见,不随意更改时间,不临时变动议题,自觉维护“三重一大”制度的严肃性。三是修改完善了《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经局党组会议审议,现已印发并严格执行。四是积极支持纪检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决策始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

3、针对“担当精神不足,推动民政工作发展力度不够”问题中存在的两个小问题,分别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

5)对“预付光荣院70万元挖土方工程款”问题,具体整改措施是:

成立了由县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发改局、民政局组成的工作小组,民政局牵头拟定了“关于解决2012年民政局预付光荣院70万元挖土方工程款问题的具体方案”,经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责成由民政局组织实施。根据该《方案》,民政局交第三方机构结合当时的地形地貌以及当事人的口述重新测算土石方进行评估,这项工作现已进行完毕,并提交审计部门审计,审计结束后,按审计结论进行结算,现已办结。

6)对“老年公寓综合楼未投入使用”问题,具体整改措施是:

该问题与上述“预付光荣院70万元挖土方工程款问题”相连贯,“预付光荣院70万元挖土方工程款问题”解决了,“老年公寓综合楼投入使用问题”也就迎刃而解。现在民政局已拟定出《陵川县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并提交县政府研究讨论,待县政府讨论通过后,民政局将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招投标等工作,力争年内投入使用。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4、针对“局党组班子不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完善”问题中存在的两个小问题,分别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7)对“班子不健全,局党组只有书记,没有党组成员,分工不明确,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问题,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配齐了党组班子。按照党政机关干部管理权限经报请县委组织部审批,我局于20171220日配齐了党组班子。二是明确了党组成员分工。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经过充分征求意见,形成了与市民政局党组分工相对应、相衔接的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制,压实班子成员责任,形成了相互沟通、相互支持、团结干事、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

8)对“机关党建学习无计划,随意性较大”问题,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结合“三基建设”,制定了民政局党支部学习计划和干部职工专业能力培训计划。采取党组成员轮流讲党课、组织全体党员谈体会等方式,在全体党员中广泛开展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升了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抓了干部职工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培训工作,提升了民政工作人员的基本能力。二是强化了理论学习。把理论学习纳入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考核范畴,用理论武装头脑,确保了广大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加大了学习督查力度。确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定期检查学习情况,确保了学习效果。

5、针对“局党组抓党建力度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经常”问题中存在的3个小问题,分别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

9)对“没有专门的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记录”问题,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做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增强了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二是明确了定期召开党建专题会议时间,规定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三是确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派人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党务工作培训会,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

10)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经常”问题,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完善了“两项制度”。按照《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制订了《机关民主生活会制度》和《机关组织生活会制度》,为高质量高标准开好双重生活会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高质量召开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陵组通字〔20181号)要求,2018126日上午,我局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在生活会上大家敞开思想、畅所欲言,推心置腹、坦诚相见,实事求是地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11)对“局领导没有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问题,从两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局班子成员按时参加了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根据各自分工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了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二是根据县直工委《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2018126日下午,我局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在双重组织生活会上,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家敞开思想、畅所欲言,推心置腹、坦诚相见,相互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中肯实在,不遮遮掩掩,不空泛议论,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6、针对“支部开展活动少,“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中存在的3个小问题,分别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

12)对“支部开展活动少、质量低”问题,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组织党员开展了“读一本好书”、“读一篇好文章”活动,并开展“大家谈”、“大讨论”等,增强了广大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积极开展“党课大家讲”活动,组织党员走上讲台畅谈个人学习体会,给党员提供展示自身才华的平台。三是将党内组织生活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组织党员到帮扶村过党日活动,让党员有对比、有体会、有目标、有行动。使党组织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效果更加良好。

13)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制定了《三会一课制度》、《局党组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等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落实了党建任务。二是明确了“三会一课”的组织、时间和内容。确定党支部副书记专抓党务,具体负责“三会一课”的组织;规定每月末周五为支委会,每季度末周五为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临时通知,一月至少开展一次党课学习,将“三会一课”固定化。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签到签退制度。确定专人做好“三会一课”党员签到签退汇总和会议记录,将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作为党员考评的一项依据。

14)对“局领导班子会议、局务会议、中心组会议全都是一揽子会议记录,没有专门的会议记录,记录不全、不严肃、不规范、不条理”问题,具体整改措施是: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以及专题学习会议实行分类记录,做到了内容完整详实、记录规范整洁,提高了会议记录质量。

7、针对“制度建设滞后,执行不严格”问题中存在的两个小问题,分别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15)对“制度建设缺失”问题,具体整改措施是:

对现行机关各项制度进行了甄别、分析、修改;由办公室拟出初稿,组织各股室负责人进行讨论,通过修订完善后印制成册,机关干部职工人手一册,靠制度管人管事管队伍。

16)对“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具体整改措施是:

严格执行请销假、外出报备和签到签退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值周制,日常工作处理情况和来信来访事宜由办公室负责整理,一月一汇总,每月情况汇总后经局长签字进行公示,然后存档,确保了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到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8、针对“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中存在的3个小问题,分别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

17)对“局党组书记没有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谋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对全年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没有下发安排意见”问题,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明确了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局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了责任清单,明确了工作职责,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完善制度。建立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岗双责制度》、《党组议事制度》等党建制度,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增强了落实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层层签订责任状。2017123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责任人主动认领任务,积极抓好落实。四是开展廉政谈话。于2017120日、2017629日、2017927日、20171117日、2017123日以及重要节点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在每次廉政谈话中特别注意了针对性,通过提醒告诫确保了违法违纪行为禁于未萌现于未形。

18)对“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没有听取过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汇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少、监督少、没汇报、没总结”问题,具体整改措施是:

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并落实了局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实了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坚持每季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19)对“局党组书记廉政谈话千篇一律,针对性不强,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效果不明显,对下属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安排、没部署”问题,具体整改措施是:

加强了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在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对关键岗位通过提醒告诫等方式确保了违法违纪行为禁于未萌现于未形,切实起到了警示作用;班子成员加大了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

9、针对“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到位” 问题中存在的两个小问题,分别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

20)对“纪检组不能专心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开展监督工作缺乏有效手段,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下够”问题,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有效开展纪检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了事前监督。对关键时段、关键项目、关键岗位和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方面通过进行廉政谈话,有效杜绝了各种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提高了纪检监督的水平、质量和效果。

21)对“监督检查不经常,谈话谈心提醒不够。通过查阅会议记录发现,纪检组没有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问题,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提高了监督执纪问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问题导向意识、规矩和纪律意识,积极学习和掌握新常态下监督执纪问责的方法,不断提高了发现问题、监督执纪问责、纪律审查的能力。三是强化担当,积极作为,以抓铁有痕的精神,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融入到各项民政工作中,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始终保持对违规违纪的高压态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10、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度不够”问题中存在的两个小问题,分别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

22)对“民政局机关2013年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65161元,下属单位光荣院20143月违规发放春节慰问款18000元,涉嫌乱发津补贴”问题,具体整改措施是:

我局于20171025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通知相关人员按照巡察组要求按时交回违规款项,并责令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与此同时,还进一步加大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贯彻力度,使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营造了文明和谐、廉洁节俭的浓厚氛围。

23)对“2013711日民政局把5万元的孤儿生活补助改变资金用途,拔付给陵川县烈士陵园作为办公经费,涉嫌挪用”问题,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认真执行财经制度,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按照“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主要领导审批负责”的要求,严格把握每一项民政资金的用途,确保民政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二是切实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工作能力。积极支持财务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县各级财务工作培训学习,严格要求每名工作人员按照财务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整改打算

(一)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持之以恒,力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进行“回头看”,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要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真正让整改成果转化为广大民政干部职工思想上的“防腐剂”,行动上的“催化剂”。

(三)切实强化督促检查。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始终盯住待落实的事及存在的矛盾问题,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要督到点子上,查到要害处,督则必办,办则必果,真正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积极营造“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良好工作环境,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以便我们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联系单位:陵川县民政局

办公地址:陵川县城开云街112

办公电话:03566209700

电子邮箱:lcxmzj620970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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