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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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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新闻综合 “绿色有机”奏响田野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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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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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陵川县乾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建设的陵川县2012年限价商品房项目违反了《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第十二条:依法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当将项目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准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文件提交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我单位多次以邮寄方式把通知书寄于法人住所,但目前法人仍未来我办办理相关手续。

现根据《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法修建的,应当足额缴纳易地建设费。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望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在7日之内到我办办理补建或者补缴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356-6207159 0356-6207151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地址: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陵川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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