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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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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新闻护林防火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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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防火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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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入春以来,我县无有效降水,气温回升较快,草木干枯,大风天气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加之清明将至,扫墓祭祖、旅游踏青和进山进地作业人员大量增加,野外火源管控十分困难,森林防火任务愈加艰巨。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三级森林防火会议及省委楼阳生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3.17”榆社县森林火灾沉重教训,全力以赴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将森林防火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抓牢抓实。清明节期间,要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采取有力措施,动员一切力量,看住重点区域,盯紧特殊人群,抓好关键时段,切实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山头、地块和坟头,严格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

二、注重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组织部、防火办、民政局、教育局、团委、妇联等单位,要向全社会发出文明祭祀倡议书,倡导广大干部群众采取献花、植树等方式文明祭祀;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发布森林防火和文明祭祀公益广告;教育部门要在全县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和文明祭祀知识讲座,通过学生告知家长及乡亲做

好森林防火工作;旅游部门要组织各旅游开发企业和旅行社,开展“文明旅游、安全出行”活动;防火办要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对全县所有手机用户群发短信,提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严禁野外用火;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宣传车、高音喇叭、标语、防火旗、佩戴红袖章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要把封山禁火令、文明祭祀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张贴到所有村庄、墓葬集中区和林区路口醒目位置,发放到各家各户手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三、强化火源管控,消除火险隐患。要认真按照县政府发布的封山禁火令要求,在有林、有树、有草区域及其外沿300米以内的区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公安局、农村农业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和各乡镇要加大野外用火巡查和打击力度,开展全天候、高密度的野外用火巡查,真正形成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的高压态势;各乡镇、国有林场及旅游开发企业要在重点林区、重点地段、重点入山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卡),对过往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禁止携带一切火种进山进地;乡镇包片领导、包村人员必须进驻所包片、所包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对所包村的痴呆傻、老人、儿童等防火高危人群,要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及家属“双包双管、二对一”重点监管责任制,随时监管其去向;对在林内和林缘内的每座坟墓,要确定专人,采取“人盯人、人盯车、人盯坟”战术,进行死看硬守,严禁上坟焚香烛、烧纸钱和放鞭炮现象发生,让清明文明祭祀成为一种新常态、新风尚。

四、时刻严阵以待,做好扑救准备。全县各级森林扑火专业队伍要按照“防火物资靠前储备、扑火队伍靠前驻防”的原则,储齐备足防火物资,切实做好扑大火、救大灾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各乡镇森林扑火队伍,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双休日和清明节期间不得放假休息,确保一有火情,人员能够立即组织到位,先行展开扑救;县防火办、太行第一山林场森林扑火专业队,要随时待命,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一有火情,能够随时集结到位,迅速出动;县人武部、工信局和崇安能源公司应急救援队伍,要保证有足够人员在岗,随时接受指挥部调度。一有火情,各级队伍要集中优势兵力,做到快速出动,科学组织扑救,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处置及时。各乡镇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党政“一把手”必须有一人在岗,亲自带班值班。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主要领导要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各乡镇要认真落实火情零报告制度,从即日起,每天下午8时后,各乡镇值班人员要分别向县政府办和防火办报告当日护林防火情况,有火报火,无火报平安,特殊情况随时报告。包森林防火重点村单位要严格实行火情日报告制度,每天上午9时前,向县防火办报告上岗情况,下午8时后报告当天森林防火督查检查情况。一旦发生火情,各乡镇要立即组织扑救,同时报县防火办,不得心存侥幸,瞒报迟报,贻误最佳扑火时机。

六、强化督促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所包乡镇,督促指导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包森林防火重点村的机关事业单位,要全天候驻村,督促、指导、检查、帮助所包村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跑堂走读,主要领导要每周至少深入所包村检查一次工作。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防火办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乡镇对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和县直单位驻村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正。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引发森林火灾的,要进行责任倒查,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陵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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