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以案促改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县纪委监委第三审查调查室主任 张磊
3月5日召开的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对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吹响了反腐败斗争的号角,令人振奋。尤其李书记在报告中提出“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教,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引起了案件查办一线人的强烈共鸣。
案件查办是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高质量的案件查办可取得强高压、长震慑的良好政治社会效果,但除了提高办案质量、注重纪法衔接,保证案件安全之外,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许多问题也不容忽视。为什么曾经党的好干部会一步步走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道路?为什么长期未被发现等等?虽然主观上都是其本人背离了初心使命,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但客观上也存在权力缺乏制约、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如何更大限度的发挥案件查办的深层次作用,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一体推进的“三不”工作机制,这是赋予我们案件查办者的新课题。要想做好这“后半篇文章”就必须做到: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既要查找审查调查对象主观方面的问题和成因,又要查找诱发腐败的客观因素,对症下药,革弊立新,切实提高管党治党的综合效能;二是必须一体谋划推进。把标本兼治、以案促改作为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审查调查工作启动时一并进行安排部署,着力发现审查调查对象和发案单位、相关单位的权力运行风险点以及相关体制机制制度、日常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三是注重警示教育。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审查调查对象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步,深刻忏悔,认真反思,查找自身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因素,形成忏悔录和反思录,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鲜活材料。四是形成工作合力。无论是督促发案单位党组织、发案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党组织进行教育整改工作,还是督促相关党组织进行教育整改延伸拓展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以案促改作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信息共享、协同发力、跟踪督办、严肃问责,持续巩固深教育整改成果,真正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
案件的办结,并不是案件的终结,在反腐败斗争的道路上,不仅要有“零容忍”的态度,“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力度,还要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温度。当前全县上下正在开展“强化担当落实,践行两个维护”的警示教育月活动,作为纪检监察人,更应以实际行动彰显敬业与担当,下大力气做好以案促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