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大会
4月20日上午,陵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大会,依法进行选举。
本次大会应出席代表184人,实际出席代表183人,符合法定人数。
陵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及其他领导在主席台就座。
在主席台前排就座的是侯贵宝、王立新、王丽、王京、原红芳、毋胜利、李广亮、吉东剑、霍鹏、张勇力、刘涛、龚运林。市委派驻陵川换届纪律督导组组长马书进参加大会并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是侯贵宝、王立新、王丽、王京、原红芳、毋胜利、李广亮、吉东剑。
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本次大会执行主席侯贵宝主持。
按照法定程序,大会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和总计票人名单,宣读了大会计票人名单,采取一次投票、分别计票的办法进行选举,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人民政府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进行了等额选举。根据选举办法,对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实行差额选举;表决了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选举结束后,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新当选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人民政府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先后进入宣誓区宣誓,并向代表致谢。县委书记侯贵宝主持宣誓仪式并监誓。
会上,新当选的县人民政府县长王丽作了就职讲话(全文另发)。 (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