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关于对县城建筑垃圾实行集中处置的通告
陵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关于对县城建筑垃圾实行集中处置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县城环境,持续推进“五城联创”,彻底解决“垃圾围城”现象。按照县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3月16日起,对县城建筑垃圾实行集中处置。凡大型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必须运往北四渠建筑垃圾场,小型车辆(三轮车)必须将建筑垃圾运至过境路新客运中心对面的建筑垃圾中转站。从通告之日起,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大巡逻力度,发现在县城周边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将依照《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陵川县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办法》,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6207141
陵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