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严厉打击违法采矿
县国土资源局
一、领导重视 落实责任
近几年来,我县始终把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对非法采矿工作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多次召开打击非法采矿专项安排部署会,提前防范。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打击非法采矿监管网络。切实落实各自在打击无证采矿行为中承担的职责,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打击合力。
二、完善制度 严格执行
一是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坚持有报必查,对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一经查实,按照举报非法开采行为举报有奖办法,及时兑现奖励,广泛动员、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打击非法开采工作;二是实行打击非法采矿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打击非法采矿工作要求,由县国土资源局以《打击非法采矿月报》形式,实行每月一报,对所掌握和了解的工作信息及时与各部门、各乡镇进行交流、沟通,以准确把握发展态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积极为巩固打击非法采矿成果建言献策;三是实施巡查督促制度。落实包片监管制度,县级检查组经常性深入到乡镇检查井口关闭质量和效果,对照检查验收标准,进一步督促乡镇查漏补缺、完善档案管理、落实监督责任,做到对非法矿井严防死守,严禁死灰复燃。
三、广泛宣传 形成舆论
我县通过张贴标语、发送短信、电视广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打击非法开采矿山行为,同时详细向村民讲解非法开采的危害性,全面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知识,发放法规宣传资料,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让全县干部群众相互监督、形成合力,坚决抵制非法开采行为。为使“矿产资源国家所有,非法违法开采国法不容”深入百姓心中,我县出动宣传车辆深入乡镇村落、工矿企业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印发“禁止非法采矿告知书”,“打击非法采矿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全方位、多层次、强声势的集中宣传,使私采滥挖行为的危害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形成了对私采滥挖行为的舆论压力和公众谴责氛围。
四、部门联动 高压“打非”
一是整合人力资源,加大“打非”工作力度。面对“打非”工作的严峻形势,首先成立了由我县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中小企业局、县供电公司、县水电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陵川县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领导组,并在各乡镇整合安监、公安、国土部门,组建联合执法大队,作为“打非”机动应急队,以提高“打非”队伍整体战斗力,增强“打非”队伍力量。二是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对巡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将非法开采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执法功能,实行启封就抓人,先抓人、再封井。
五、加强巡查 防患未然
按照每年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各基层所、执法队认真开展动态巡查,对重点乡镇做到重点对待;对非法违法采矿重点监控区域做到全面覆盖;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做到露头就打,保障我县矿业秩序稳定发展。
六、专项整治 严处重罚
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有效遏制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发生及蔓延,活动中,针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主要采取说服教育、遣散人员的方式进行处置;较严重的进行立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09年以来我县共移送司法机关非法采矿案件12起,刑事判决21人。坚持打击与预防相结合,坚决予以打击、取缔,让非法矿主自灭非法开采念头,杜绝非法开采,彻底扭转了矿业生产秩序。